王朔评冯小刚:
冯小刚这人,我早该一巴掌扇过去。不是打他,是打醒当年那个瞎了眼的自己。
当年他在北京文艺圈什么都不是,没钱没势没人脉,就会一张嘴。我那时候刚写完《编辑部的故事》《过把瘾就死》,在圈子里有点分量。他找上来,王老师长、王老师短,说我是他最崇拜的人。我信了。
《甲方乙方》那事儿你们都知道了,剧本是我的,署他的名儿,票房三千万,托人给我送五万块钱,像打发要饭的。我当时心想,算了,兄弟情义比钱重要。
现在回过头看,我就是个傻子。你以为他认你这个朋友,他认的是你能给他写什么,你有名气。他蹭你,你有资源;他用你,你有路子;他借你,等你身上没油水了,他换个新人继续蹭。不叫朋友,叫工具人。
我在他那儿不是王朔,是一个能写剧本、能带他进圈子、用完还能背锅的工具。
冯小刚后来能混成那样,靠的不是才华,是会挑人。谁有用就靠近谁,谁没用就翻脸。这种人我见多了,不叫坏人,叫生意人。生意人眼里没有感情,只有投入产出。你在那儿算情义,他在那儿算账,你算不过他,因为他不要脸,你要脸。
他那套接地气的电影风格,说穿了就是把我在北京大院写的那股劲儿拿走,兑点市井调料,重新装盘端出去,表面是冯氏幽默,骨子里全是我的料。
我不计较这个,计较的是他拿走了连声谢谢都没有。不是非要他感恩戴德,是连个招呼都不打。你用我的东西,好歹吱一声,不吱声拿了就走,这叫偷。文化人的偷不叫偷,叫借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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